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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九大暴利行业揭密:第七章医药不尽红包滚滚来

时间:2019-02-12    点击: 次    发布者:佚名 - 小 + 大

第七章 医药 不尽红包滚滚来
     
    医药——不尽红包滚滚来

 自从有了暴利行业排行,医药行业就一直位居其中。每当提到医药,老百姓都有一种沉重感,不敢病,病不起。医药之所以被评为暴利,皆因为药价虚高,这已经是普遍问题,连走街串巷的游医都知道通过卖药来骗钱。曾经有人套用"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的民谣演绎出"看病轻,吃药重,住院是个无底洞",可见人们对医药暴利的惧怕。

      有什么别有病,有了病,对某些患者和家属来说很可能是一场灾难。谁要是得了大病,敢在医院狂言:有的是钱,我不怕。那你等着瞧好了,兜里的人民币马上就会变成日元。老虎机厉害,医院的收费比老虎机还厉害。这话有点夸张,不过,凡是吃过药看过病或住过院的患者,都会有同样的感觉:药品太贵了!治一个感冒要花多少钱?十年前,医生开的处方大概不会超过10元钱。现在呢?动不动就是七八十元、一百多元。去年,媒体曾经披露了江苏某患者,患感冒到了医院被医生使用了豪华疗法,住院13天,中途撤下了名贵药,仍然花掉7000多元的新闻,可见医药价格之高令人咋舌。20年来,医药品价格增长了100倍,个别药品200倍,大大高于我国的人均收入增长。

      高昂的医疗费对于城镇居民来说,已经不堪重负,而对于占中国85%的农村人口,那些一年收入不足千元的农民来说,一旦得了病只有挨着和拖着。这几年,因为医疗费的离谱,因病返贫的困难户不断增多的现象,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

      将药品列入暴利行业,医药企业会大声喊冤,全行业亏损面为40%,上市的制药公司的平均利润率也只有8%左右,何来暴利?其实,即使降价45%,药价仍为暴利。药店、医院卖给患者的药品是批发价的400%、500%、600%甚至是900%,什么行业能有这样的利润?有业内人士反问,如果不是暴利行业,那么,为什么国家计委从1997年起连续几年对药品进行十几次降价呢?

    暴利产生的原因

      1.供需关系

      几十年来,快速增长的人口与缓慢增长的医疗供给之间一直存在着矛盾,医疗资源在目前的中国是稀缺资源,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目前人均占有的医疗服务差距还是相当大的。医疗行业发展单单从规模上来说需要的资金都是很大的,而国家财力有限。同时,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医药行业一直属于国家供给,改革开放之后才逐步走入市场。特别是医疗行业一直是政府管制,私有和外资企业的进入均受到限制的。因此,这就形成了快速增长的需求与缓慢增长的医疗资源供给之间的不均衡。

      2.医疗服务的特殊性

      医疗服务对于患者而言是必需品,价格对于购买的支配作用很小。对病人而言,医治病患与保全生命紧密相连,而不象其他消费那样可有可无。因此,患者与医院是被动的关系。黄金有价药无价,医院不是农贸市场,病人不能随意砍价,所以药品再贵病人也没办法,药品消费的过程是刚性的。有位糖尿病患者去某市一家医院看病,医生给他开了糖尿病常用药盐酸二甲双胍片,医院缴费处划出的价格是每瓶46.80元,共计140.40元。而在离医院不远的一家药店,患者看到一模一样的药,其标价竟为9元!此类门诊药物,患者还可选择购买地点,如果是住院或手术中用药,患者只能任凭医院开价而没有选择权了。

      3.医院的垄断地位

      医院之所以能够从药品销售中持续获取暴利,其根源在于医疗行业在药品流通和销售中处于相对垄断地位。因为,我国的医疗体制是医药不分家的,80%的药品要靠医院消化,所以,医院对药品的价格具有独特的垄断性或随意性。患者到医院看病,需要依照处方到医院药房(或指定药房)买药;有些药品没有医生的处方买不到;有些药品只有在医院的药房里才能买到;由于药品市场鱼龙混杂,患者也不太敢到医药商店买药。种种限制的背后,都是垄断在作怪,患者明知医院的药品定价不合理,也只能被迫承受。

      4.医疗机制

      药价居高不下这个症结的关键,在于医、药不分的情况下,国家只能以以药养医的方式来维持国有医院的正常运行。在计划经济时代,全民享有公费医疗,医院是按社会公益事业来办的。医院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主要依赖于国家拨款。市场经济体制后,国家减少了对医院的拨款,国家拨款大约只占医院开支的10%,其余要靠医院收入来弥补。从医疗行业的市场定位来说,医院的经济效益应该主要来自诊断、救治、护理等环节,可是现在绝大多数医院的实际情况却是,药品销售成了医院获利的主要途径,而医疗利润所占的份额却很小,这无疑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由于长期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低价医疗的概念,医疗价格的收费不合理。医院如果仅凭医治病人的收入是根本无法生存的。医院为了弥补支出,药品的价格便成了一个重要的砝码。药品销售的收入占了医院收入的80%以上,这叫做以药养医。按照目前药品定价的规定,药品实行顺价,即按进货价加价15%为零售价。价格越高,医院利润就越高。医院为自身的生存,并且使员工能够有比较好的待遇,当然愿意药价虚高。外科医生中主刀医生,可以拿到可观的红包,对于其他只能开处方的医生来说,开大处方吃药品回扣便成了弥补收入落差的惟一手段。应该说,我们的医生待遇还不是很高,有的医学博士经不住药品回扣的诱惑,毅然下海当起了医药代表,很快暴发起来。药品虚高,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厂家与医院结成了利益同盟,演出了一场“苦肉计”。在双方的配合下,药品虚高的局面愈演愈烈。

      5.环节过多

      我国目前药品的定价过程有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就是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成本加上20%左右,形成产品的出厂价;第二个环节是在出厂价的基础上加上20%形成批发价;最后就是在批发价的基础上加上15%形成药品的零售价,这个零售价就是消费者应该享受到的价格。然而,这种由国家给出的加价规定,实际上是一纸空文。

      虽然每种药的制作工序一样,但每个工厂的成本并不相同。有了国家的规定后,虽然加价的幅度可按国家文件执行,但工厂的实际成本谁知道。

      6.药价管制形同虚设

      为了保证老百姓看得起病、用得起药,药品价格是受政府管制的,尤其是基本用药,政府都有定价或指导价,医疗用药及收费也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为什么还会发生药价虚高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保护主义,行政管制失灵。药品企业产值高、利润大,一般都是地方经济的支柱,地方物价部门不得不设法照顾,企业只要在生产成本上做一番手脚,审批部门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整个社会形成了定价不真实的风气。

      政府控制药价的目的,在于它要保持财政负担不至于过重。如果药品价格降得非常低,那它就不能维持现有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行。所以药品价格的最终确定只能使一些有医疗保险的强势群体,包括政府机关人和一些效益好的企业职工的利益得到保证。 至于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也往往流于空疏。在现行体制下,医院是卫生行政部门的下属机构,医院收入的增加也是卫生行政部门的期望,管理起来自然手软。

    暴利的恶果

      药价虚高,厂家、经销商与医院皆大欢喜。就是苦了老百姓,尤其是广大低收入阶层。从1990起,我国医疗费用总支出年均增长率在20%以上,不但高出我国GDP的增长率,更大大地超出了同期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药费大幅上涨,造成一部分老百姓有病不敢看,有药不敢买。有关调查资料显示,城镇里有32.14%的患者因经济困难而不敢上医院,63.13%应住院的患者不敢住院。在最近10年间,我国居民的患病率提高了7.3%,但前往医院的就诊率却下降了18.8%。联合国一项调查发现,我国贫困线以下人口中不少是因生大病致贫,其中医药暴利是主要因素。目前我国仅有15%的人享有医疗保险,但医价药价虚高使这部分人也得不到应有的实惠。这种药价虚高,已经严重伤害了患者的利益,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水平与生活质量。

      药价虚高扭曲了药品供求的正常关系。一方面我们的药品生产供应能力过剩,另一方面药价虚高抑制了药品的消费,加剧供求关系的不平衡。

      药价虚高也给医药企业发出一个错误的信息——药品的销售取决于高药价高折扣高回扣,药品企业的成本、质量、新品开发反而在其次。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最终将伤害中国的医药生产企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好企业的发展。

      药价虚高还导致了医药销售企业的快速膨胀。高额的销售利润,吸引了众多商家来分一杯羹,近两几年新开药店如雨后春笋,成为都市的一道新景观。医药销售企业的盲目发展,使其陷入过度的竞争之中。我国现有医药批发企业16000多家,行业平均净利润率约为0.7%,而运行成本为12.6%,相对于美国只有200多家医药批发企业,但净利润率可达1.55%、运行成本仅为2.67%的水平,显然有较大的差距。

    暴利产生的途径

      1.虚抬价格

      因为药品的价格是以成本为基数,所以药厂在向物价局申报成本时,会巧立名目将各种各样的莫须有的费用摊在里面,蒙混过关。还有的在申报成本时,收买物价部门有关人员。这样,本来10元的成本报成30元,甚至再高都没有问题。

      据药厂的一位销售人员称,在省物价局的文件上,他推销的一种药品为29元,而厂里与他的结算价格为12.5元。物价局审批的价格比市场价格高出近5倍,与生产成本相差甚远。

      物价部门批准的价格不但没有合理地控制药价,反而为虚高的药价披上了护身符,使之合法化。对于药品定价,国家历来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物价部门严格把关,药品定价总不会如此离谱吧?如果只是少数药品的生产成本核算不严还说得过去,但药价虚高的药品不在少数,这已成为医药行业的普遍现象。

      2.以药养医

      药价如此之高,为什么医药企业的效益还这样低?那么多的利润哪里去了?原来药品价格之高,对于医药企业而言是虚的,大部分的差价没有归入生产企业利润账户。据有关人员调查,药品从出厂最终到消费者手里,在100元的利润中,制药厂仅占15%,剩下的全在流通领域,其中大多落到医院里。

      而问题就出在医院,这是由我国的医疗体系中以药养医的体制所决定。在医院看病,医生对病人进行一般的诊断也就是一个挂号费,一般的一两元钱,高的也就五元。一个大夫一天最多能看50人,一个月22天1100人。如果要靠看病的收入几乎所有的医院都要关门,挂号费低的1000多元,高的也就5000多元,也就购一个医生的工资,连房租水电都交不起。但医院有办法,这就是卖药。看病的人95%以上都要用药,所以医院的药价都会特别高,因为医院要靠药的利润来维持。而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使用决定权不是决定于消费者即患者,而是决定于药品的零售终端——医生。而医院企业化经营以后,只有多开药、开高价药才能多创造利润,才能实现医院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所以在医院里,能给病人开药的就尽量开,能开大处方的就绝不开小处方,这样就会发生患者普通的感冒要拿上千元药的怪事。

      3.药品回扣泛滥成灾。

      由于消费者60%以上的用药都购置医院药房,且医院的药价高,处方医生的决定权大,所以医院都是医药销售的必争之地。

      药品行业生产过剩导致了非法恶性竞争。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的医药行业高速增长,药品生产增长率为17.6%,高于全国工业增幅4.4个百分点。但在这种高速增长的背后,是医药行业的先天不足。我国共有制药企业6000多家,但企业规模小、低水平重复严重,小型企业占了75%。所有企业全年的产品销售额,也就和一家美国公司相当。由于企业规模小,开发能力差,众多厂家产品雷同。如生产安乃静的有306家,生产诺氟沙星的达800多家,但总的设备利用率不到50%。由于都是低水平上的重复建设,就导致了医药行业的恶性竞争。为了促销,各企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按市场竞争规则,产品竞争应当导致价格下降,但药品的价格一直较为坚挺。药品销售人员发现,仅仅降价行不通。质量好,价格低,这个竞争法宝在药品销售中并不起多大作用。

      聪明的销售人员摸到了诀窍,医院喜欢价格高的产品。当然价格高只是表面,而实际成交价格要低,医院实际支付的要低,这对于药品销售商客来说,易于反掌。开一张高价的发票,再打一个高额折扣。这样,价格虚高药品销售法则就形成了。在这法则之下,适之者存,不适之者亡。药价虚高岂有不蔓延之理。于是,各种高价“新药”纷纷闪亮登场。就像川剧的变脸,药品换一下包装,或者换一个名称,或者随便加上一点其他成份,价格就翻几个滚。

      药品进了医院,光躺在药房里,药品销售还没有最后完成。性能相似的产品,用哪一家的?最终决定权在医生手里。于是,产生了一门新的职业——医药代表。医药代表先打通医院负责人、药房的关节,然后将工作一直做到医生这一环节。开一张处方回扣多少钱,细致得不能再细。这种销售方式大概可以申请世界专利吧。企业为了鼓励医药代表,给他们很高比例的提成。据报载,医药代表的年收入不菲,达到20万元,高的甚至到60万元。医药代表的法宝就是回扣。谁家的回扣高,谁家的药就走得快。而违背医德,开不必要的大处方、图谋私利的也不在少数。

      医药代表为了争取医院这个用药大户,为了打通医院里的大小关节,不惜一切手段。药品回扣的七部曲为:第一步,结识药剂室主任,由他指示把药送给临床医生试用,这中间当然有他的好处,一年6位数的不在少数。第二步,与试用药物的相关科室主任拉好关系。这主要是以赞助学术活动、添置办公用品或直接送金钱、洗桑拿甚至送小蜜等方式,使主任满意。这样就可以由相关人员写一份用药申请,然后在医院专事批准进药的药物委员会上提出。第三,在药物委员会开会前,买通主管院长、药物委员会的主要成员、药剂科主任和有关医生。有一位院长在医疗设备采购中仅一台核磁共振仪就收到了8000美元的好处费。第四步,通过了药物委员会的进药批准后,给予采购、库管员、财物人员一定的表示,以便医院尽快到批发商处进货。第五步,进货后,要立即为日后顺利结款疏通关系。第六步,与每位有处方权的医生拉关系,为了能让医生多开药,需给医生10%甚至20%的处方回扣。第七步,给医院统计人员所谓的“统方费”,计算医生处方额度和回扣数量。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为了多拿回扣,一些医生一个月就要开药十几万元,仅回扣就要拿到万元以上。

    行业前景

     中国医药市场虽然总量较小,但增长非常迅速。我国医药行业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以年均16.6%的速度增长,成为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也高于世界主要制药国的发展速度。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十大医药生产国和原料药出口国之一。在2000年,医药工业完成销售额为1085亿元, 比上年增长率17.5%。而到了2003年,我国医药工业总产值突破4000亿元,年均增长38.56%。预计今后的几年中,中国医药经济运行总体向好,增长幅度仍然较高,医药工业总产值增长不会低于25%。

      中国医药市场正处于历史性的大调整时期,一方面,市场的持续高速增长将为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空间;另一方面,企业间的竞争会使市场的集中度大大增加。预计,中国医药市场在未来的10年中将以大于10%的速度递增,于2011年达到3950亿元。目前,全国医药工业前十强只占有国内市场的25%,而全球前十强则占有国际市场的50%,相对而言中国医药市场的集中度严重偏低。从趋势来看,全球的重组与并购不断发生,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中国也不例外。因此,预计到2011年,前十强将占有30%的市场份额。据此,我们推断,2011年的前十强至少应实现100亿的年销售额。

      而现在,中国还没有一家医药工业公司的年销售额达到100亿,现居市场前10名的企业有一大半无法在10年内达到这一目标,将被淘汰出前10名之外。经营业绩良好的中型企业和拥有雄厚资金支持的新兴企业将有机会取而代之,这种机会只可能在中国市场见到,而在世界其他医药市场,其他领域企业或中小医药公司要想迅速崛起并占据主导地位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到2011年,中国医药市场前十强要实现市场集中度提升到30%并迅速做大做强的目标,就必须要依赖市场经营和资本运作双重手段。

      要了解一个市场的未来,就要了解影响未来形成的因素。任何一个市场的未来都不是由单一因素决定的,医药也不例外,今后医药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有如下几方面。

      1.宏观经济因素

      从宏观经济因素方面看,全球经济复苏,特别是美欧经济增长加快,对我国医药产品出口有利,对我国医药经济将起积极的拉动作用。国内经济的快速增长必将带动医药需求的增长,从而促进医药经济的快速增长。近几年,医药作为朝阳产业已成为投资热点,大量业外资金的投入也随着宏观经济的增长将不断增加,而这些资金不可能是短期资金,其后续投入将源源不断,这对医药经济的持续增长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当今世界的两股最大的经济力量是技术和人口。技术与人口结构同时发生变化的重要受益者将是医药行业,特别是生物技术行业。前者显而易见,后者往往被忽视或误解。事实上,大多数国家正在趋向人口高峰,中国更是人口众多,人均消费水平提高对医院用药起长期的拉动作用。随着出生于1945年至1964年的一代年龄越来越大,老年化进程加快,随着医学进步和卫生条件改善人的寿命得以延长,医药公司将获得丰富的市场机会。随着世界各地的人口趋于老龄化,医药行业的收入仍将以15%至20%的比例继续增长。

      中国有将近十亿的农村人口,这是一个巨大的医药消费市场。过去,由于农民收入偏低又不具备医疗保险条件,广大的农村市场是没有被真正启动的。农村两网(药品供应网和监管网)建设是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两网建设为农村市场的启动带来新的契机,特别是对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这将成为今后医药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2.政策法规因素

      由于医药关系到国计民生,所以它是一个对政策高度敏感的行业。政策法规和社会环境对每一个医药企业来说都有深远的影响,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以下几项: 

      (1)新《药品管理法》的出台。新的《药品管理法》做到了与世界接轨。它使外国企业在华生产更加容易。 长期看来,会鼓励一部分跨国企业把中国纳入产品同步全球上市的范畴,同时加大对华投入,把更多的产品转移到中国生产。同时《药品进口管理办法》实施。该《办法》的正式实施,是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进一步落实。该《办法》主要是改进通关程序,变先药检后施行为先由药监局备案出具通知单放行流通,后由口岸药检所抽检。同时,规定进口药品只能在国务院批准的18个口岸城市进口通关。这些新变化简化了药品进口程序,加快通关上市速度,降低进口药品的进口成本,对进口药品的经营十分有利,进一步活跃了口岸城市的进口药品市场。

      根据新《药品管理法》第60条规定,SFDA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OTC目录以外的药品不准在大众媒体做广告。该规定实施一年来,一批靠大众媒体广告拉动销售的处方药品种市场份额急剧下降,而新的OTC强势品牌正在逐步形成。

      2003年10月,SFDA又有新规定,明确从2004年7月1日起,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和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抗真菌药物),在零售药店必须凭医师处方才能销售。这意味着药品分类管理政策在明年将得到进一步的落实。零售市场品种结构将出现新的调整,来自国内外大型企业的新的OTC强势品牌在未来两年将陆续登场。

       (2)中外药品报批制度的接轨。中外药品报批的程序逐步趋同,但在对临床实验的要求上,中国仍离FDA有较大差距。随着中国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的临床实验数据将逐渐被FDA所接受,但作为交换条件,中国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国外的临床案例。其直接后果为,国外公司能在中国实现其产品与全球同步上市,因而对中国市场的宣传力度大大加强;而国内公司的终产品将逐渐获得FDA批准,一方面成为世界医药的加工基地,另一方面有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可以销往发达国家。

      (3)分类管理政策的进一步落实。药品分类管理政策在2004年将得到进一步的落实。零售市场品种结构将出现新的调整,来自国内外大型企业的新的OTC强势品牌在我国陆续登场。

      (4)药品招标采购政策法规。自2001年国务院纠风办出台《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卫生部出台《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规范》以来,招标购药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招标购药的目的一是降低药价,二是引入“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而从实际上看,预期目的并没有达到。尽管招标购药未能达到预期目的,但在未有新的解决办法出台之前,暂时不会被取消。2004年招标购药带来的中标药品回款长期占用资金,招标代理费等财务支出增加,以及药价水平下降等因素,仍将留待企业去消化。

      (5)医药分开核算与医药分业试点。“医药分开”与“医药分业”的目的都是为了斩断医院与药品收入的利益关系,由于历史原因和医院补偿机制未能形成,如今这两项改革均未有大成效,还处于试点阶段。但一旦试点有成功突破,则有可能解决招标购药带来的困难,医药利润分配格局将会发生新的变化,同时也将给零售药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6)GMP、GSP认证期限迫近。GMP、GSP认证期限迫近,截至2003年5月底,通过GMP认证的药厂只有1821家,通过GSP认证的商业企业有252家。也就是说,尚有约2/3的工业和大部分商业企业未通过认证。2004年,GMP、GSP认证对企业的压力很大,其带来的影响:一是并购个案增多;二是部分生产、经营企业明年上半年不得不放慢生产经营的步伐;三是部分生产经营条件差的企业将被淘汰。

      (7)出口退税率的下调。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此次调整后退税率拉开5个档次,即不同的出口商品会面临不同的调减退税幅度。据测算,平均出口退税率下调1个百分点,我国出口增速将下降4.9个百分点。受该政策影响,2004年我国医药出口贸易的增长速度将比2003年有所下降。

      (8)市场的开放程度。虽然中国医药市场的管理法规已经与世界接轨,但在执行上仍然存在不够开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不同厂家生产的药品的区别对待上。由于跨国企业的进口和合资产品信誉良好,市场往往更容易接受,而同等的国产品种推广起来就要难得多,使得一些国内企业不得不采取带金销售的下策。而对跨国企业而言,中国的法规往往是一些指导性的规范,到了具体执行的时候往往缺乏细则和先例,随意性比较大,因此在需要更多和政府部门打交道的领域,例如新药注册和药品进入公费目录,外企往往觉得没有受到公民待遇。这些问题都将会逐渐得到缓解。

      (9)关税降低。中国加入WTO后,虽然关税下调了--2002年关税大约下降400亿元,但进口药品的总量份额仍然徘徊在24%左右。进口药品并不存在对医药市场的冲击,合资企业的药品销售也没有对国有企业造成很大的影响。实际上,影响比较大的是政府政策的影响,如药价下调,招标采购,医疗体制改革,医疗保险等。2002年老百姓在医疗健康上的支出大幅度提高,关键是很多城市医疗保险封顶,自费部分大幅度增加。这种做法促使OTC药品销售增长较快。生产OTC产品为主的西安杨森公司2002年销售可能达30亿元。合资企业在中国药品市场占的份额可能仍然在33~35%,与未加入WTO之前比,可能只相差2~3个百分点。

      3.用户因素

      医药行业和其他行业不同,患者是医药的最终用户,但却往往不是购买的决策者,购买决定往往是由医生做出。而医生在处方时,会受到疗效、报销、厂家和患者的综合影响。随着医疗体系的市场化和保险制度的公开化,医生在处方时受到厂家的影响会越来越小,而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将会增大。

      (1)医院集中招标采购。医院集中招标采购的初衷是降低用药成本,但结果事与愿违,与美国用药制度改革的失败有相似之处。在中国,降低药价的核心在于建立一个公平的采购机制,只要机制公平,由于竞争的作用,药价自然会下降。而公平机制的核心,一是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为参与,减少中间环节;二是考虑长期行为,不是朝令夕改,而是形成长期供应,令厂家放心,在长期批量供货的基础上提供最优价格;三是令出必行,有奖有罚,使参与招标的各方都真正重视。由于政府的医药行业的监管加强,而医药行业协会作用不突出,医院集中招标采购的弊端没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但这一局面将难以长期维持,取而代之的将是更合理的基于保险制度的药品采购。

       (2)医院市场化。医院市场化将会建立起类似西方的医疗制度,使医生的待遇大大提高,同时起到净化医药市场、杜绝回扣的作用。同时,医院市场化之后,医院可以在对一般患者收取较高医疗费的同时向贫困患者提供普通服务义务。但由于牵涉国计民生,医院市场化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外资,特别是港台和东南亚资本的介入将会使市场化进程大大加快。医院市场化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医生待遇大大提高,越来越多的医生会安于本职工作,而不是跳槽去做医药销售代表。

 (3)保险制度的变化。中国医疗保险市场将在入关后逐步开放,但保险市场的开放对中国医药市场最大的影响是观念上的。医疗保险市场的逐步开放将打破从前的劳保和大病统筹制度,使患者有更多的选择权。而对医药市场来说,则意味着医药企业的主要客户从医院转为各大医疗保险公司。由于覆盖面更大,掌握的患者数量更多,对医药企业来说,各大医疗保险公司比医院有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普遍参与资本运作,强调资金链的完整性与流动性,因此更有机会与大型医药企业结成联盟,实现对医药市场的控制。但是,由于医药市场的特殊性,保险公司直接介入医药企业的经营在西方是被禁止的,在中国,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这将成为一片敏感的灰色地带。

      4.渠道因素

      (1)医药分销渠道的优化。分销渠道一直是中国医药市场的薄弱环节,国内的各分销公司规模很小,管理落后,效率极端低下,其唯一的价值在于进院与回款。因此一个基于先进的物流体系的分销渠道将极大促进中国医药市场的现代化。但是,由于医药分销的地区化现象严重,关系成风,因此如不进行医药分业的改革,即使引进国外先进的物流管理配送系统,分销渠道的问题仍很难改善。

      (2)医药分离。现有医药一体的制度是医药业弊端的根本,一是使医药市场分散化,药品进院成了一大难题;二是医生收回扣之风不易杜绝;三是高效的大分销渠道难以建立。而医药分业的确立,可以使医疗卫生界改善医贱药贵的局面,改善医务人员待遇,使中国医疗市场进一步与世界接轨。同时,由于使医院与药品销售彻底脱钩,使药店经营的重点转移到以高效的配送体系获取利润上,医药分业可以促成医药流通渠道的以物流配送科学化为基础的根本变革,使流通渠道透明化,高效化。另一方面,医药分业之后,医生待遇提高,与药品销售的关系被切断,医药公司进院销售之风将得到有效遏制。医药分业早在几年前就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并已在小范围内试点,但由于对医院实行补贴的制度很难规范化,难以在大范围内推广,因此虽然长期看来势在必行,但短期难以见成效。

      (3)零售药店连锁化。在美国,零售药店往往是以连锁的形式出现,例如,位于美国医药零售业第一的Walgreen有两千多家店,而第二位的CVS/Pharmacy有三千多家店。因此连锁药店一度成为中国医药市场上的热门话题,也成为投资者争夺的焦点。但是实际上,中外的医药零售业有较大的差异。国外的医药零售,由于资金占压是主要经营压力,因此单店往往无法生存,连锁药店可以实行科学化的统一配送,加快资金周转,取得利润,即使是这样,其利润也相当低,一般不高于5%。而在中国,由于药店一般是赊销的方式,不承担资金压力,节约资金不是竞争的焦点所在,但由于药店扩张较快,往往有选址、业务规划、店员培训等管理问题。同时,原有的零售药店由于没有资金问题,而零售利润空间较大,因此单店的赢利能力较强。但由于各地新建药店过多过快,往往造成竞争压力过大,大家都难以赢利的局面。而随着业外连锁经营机构的加入,这一情况会进一步恶化。有些连锁店的经营者甚至主观地把将来赢利的希望寄托在被国外大型连锁店收购上,但是国外几家大型连锁店由于赢利并不丰厚,都已表示并未考虑中国市场。因此从短期效果看,连锁店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会为经营者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但从长期看,在OTC体系逐步健全之后,连锁店的生存空间会逐步明确,但仍不会有太大的赢利空间。

      4.社会舆论的影响

      医药政策,特别是短期政策,常常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美国20世纪70年代FDA对医药的监管明显加强,对医药广告的审批制度也是那时建立的,其原因主要是当时社会舆论认为医药是暴利行业,而这一舆论导向一直到20世纪末才逐渐改变,到今天都未能完全扭转。不幸的是,中国正在走别人走过的老路,对医药行业暴利的控制是药品限价、集中招标采购等一系列措施出台的前提。其实,在高度市场化的社会里,几乎所有行业都是在营销上花费巨大,如果不计算营销投入都可以称作暴利行业。因此,最主要的是对舆论的引导。而医药行业由于和每个人的生活休戚相关,因此更容易受指责,这需要引起每一个医药企业注意。在中国医药企业蓬勃发展的局面下,对医药行业产生负面舆论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我们必须看到,打破传统的公费医疗体制,建立市场经济秩序下新的医疗机制是需要一个发展过程的。一些弊端的出现是发展中的必然也是长期沉积的结果。有人对药价虚高期望有一天也像家电产品一样,来个价格大战,但这种可能性很小,并且没有一定的时间。即使出现价格竞争,也只能在药店之间,因为药店的销售份额只占20%左右,对医院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一夜之间就能彻底改变现状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社会公众对医药的改革需要一定的耐心。毕竟,事物是向着完善的方向发展。

        5.监管力度加强

      医药因为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因此,无论是出于对人民健康的关注,还是出于对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的考虑。国家始终不断探索更好的监管方式。为了解决药价虚高的现象,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政府定价、药品降价、药品招标等许多措施。根据国务院医药纠风工作的具体部署而采取的又一项重大措施,预计每年可减轻社会医药费负担约20亿元。2001年以来,国家计委已分三批制定公布了西药的最高零售价,至此,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西药的政府定价工作已初步完成。医药费用的增长幅度得到了一定的控制。

      但由于整个药价虚高的深层机制尚没有触动,这些措施只治标不治本,药价虚高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虚高的药品销售链条,仍在运转。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例如药品实行招标采购后,许多医保药品降价,出现企业方面不愿生产经营,医院方面用量减少的现象,这反而促进了招标外非医保药的使用的现象。医药招标,无形之中,药品销售又多了一个招标代理环节,增加了药品流通成本。

      要彻底解决药价虚高问题,需要加强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更重要的是深化医疗制度、医药生产体系等一系列改革,改变以药养医的利益机制。医价药价为何居高不下?还是那句老话:垄断。打破医疗垄断有待于占优势地位的公立医院产权改革,医药分离却有可能乘平价药房的东风推广开来。只有打破了药价虚高的生存法则,药价虚高的局面才能彻底解决。因此,要改变医院药品价格畸高的现状,必须打破医院在药品流通和销售中的垄断地位,并加强药品价格监管力度。

    进入门槛

      由于医药产业关乎大众健康的特殊性,医药市场向来以不受经济萧条等经济波动影响的稳定性而著称。例如在美国,自50年代医药工业飞速增长以来,从1954年到1994年短短的40年间,医药销售额从13亿美元增长到548亿美元,到今天更是超过1200亿美元,其中只有1993年一年因政策原因造成了负增长。医药行业产业链条长、关联度高,对医药行业的投资具有投入高、风险高、回报也高的特点,因此,医药产业向来是被投资者最青睐的行业之一。

      1.投资巨大

      药品生产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药品生产企业是典型的现代制造业。它的特点是规模大、生产管理水平高。一般一个中型制药厂投资规模也在几千万,其中厂房、生产设备、试验设备、仓储货运这些基础设施的投入就要占用很大资金。药品的特殊性要求其从生产到流通都必须有严格的质量保证。实行药品生产质量规范标准(简称GMP)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也是中国药品生产的必备条件。据了解,一条生产线GMP改造需投入人民币约二千万元,全厂GMP改造需投入五千至六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同种药品,GMP与非GMP企业的生产成本存在较大差异,同时,GMP和非GMP企业相同产品实行差别订价。即使从事医药产品经销的企业,按国家药监局《药品流通管理规范》(简称GSP)对经营场所、储存环境均有严格规定,要达到该要求也需至少几十万元资金。

      (2)产品研发。新建药厂除有标准化的GMP车间外,还要有一个二类或两个三类新药才允许开办。医药产品需要巨额投资,国外一个创新药物的研发,平均投资成本要2亿美元,有的甚至高达10亿美元。近20年来,制药工业的新药产量仅保持了适度的增长,用于研究开发新药的费用增长了6倍多,达到了300亿美元。显然,没有雄厚的资金投入,就不可能有医药产品的开发。即使不采用自主研发的方式,直接购买现有专利产品,也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

      (3)人员配备。医药行业既是专业性极强的产业,又关系国计民生,因此,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很高。无论是研发人员、管理人员,还是从事生产制造人员,一概要求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即使经营一个规模不大的药店,也要求具有药学专业职称。高素质的从业人员势必要求高的薪酬与之相对应,从而带来人力资源成本的升高。

      (4)营销。医药产品推向市场的营销费用也是相当高的。一是通过宣传推广活动,达到一定的知名度,如药品广告,这种方式多见于非处方药。广告费用少则几十万,多则可上亿。而另一种重要渠道,就是在前面提到的进入医院的费用,此种方式多用于处方药,一般也是一个不菲的数目。

      2.技术性强

      药品研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制药公司在开始时要制定出通常是人体中一种被认为对某种疾病起作用的物质作为研制目标,然后设计出或找到一种能够依附于目标物质的化合物,由此来改变疾病的发展过程。再在动物身上做毒性实验,之后方可在人身上做试验。这不是一个专业单独能完成的事情。

      我国不仅是在医药产业,几乎在各个产业都存在技术创新资源分布不均衡、不合理的现象,即大学与科研院所集中了研发的大量优势,而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却资源匮乏;同时,医药产业是典型的“生产者主权论”产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非常强调与药物学、化学、医学等基础知识的交叉联系。因为上述两方面原因,医药企业必须与高校、科研院所保持紧密的联系以拓展技术能力的获取途径。在此过程中企业要注重培养自身的技术能力,一来解决当前的研发能力不足,二来渐渐地培养核心能力,使研发活动内部化,实现企业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创新主体的目标。

      3.经营管理要求高

      医药企业既是资金密集型,又是技术密集型,同时还是劳动密集型。在一个迅速变化的市场中,企业对市场未来的影响作用是巨大的。而对企业而言,管理是生存的保障,战略是发展的基础。在中国医药市场中的企业要想充分把握市场转型这个历史性的机会,迅速做大做强,一个融合了市场经营和资本运作双重手段的强有力的企业战略是必不可少的。而作为成功策略的基础,企业需要对市场的未来走势及其影响因素有深刻的理解。

      4.行业管理严格

      尽管医药管理部门在医药价格的管理上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是,由于药品安全关乎人命,医药主管部门在对医药企业的生产管理上采取一套相当完善的准入制度。而且为尽快与国际通用规则接轨,国家食品和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制药企业强制性实施GMP认证的方案;与此同时,适用于医药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药品研制机构的GIP认证等也相应出台实施。实施上述认证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投入,一些资金、实力不足的医药企业将被无情地淘汰出局。鉴于目前国内医药企业生产集中度不高的现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基本不受理成立新的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

    行业风险

      目前医药行业的经营问题主要有三个。首先是原材料涨价。最近几年,化学原料药上市公司的部分原材料--石油化工产品和能源价格迅猛上涨,导致产品成本明显上升,盈利空间缩小。 其次是产成品跌价。医药产成品价格尤其是原料药物价格的狂跌几乎是灾难性的。在大宗原料药物中,价格跌幅最大的莫过于维生素C和青霉素。第三是招投标困局。在我国生产的药品中,97%为仿制药,同种药品的生产企业多达数十家的重复建设现象在我国十分普遍,药品市场竞争十分激烈。针对这种情况,国家采取药品招投标政策压低药品价格,一方面节约国家医疗开支,另一方面提供一个公正的竞争平台,抑制医药行业的过热投资。然而,药品的招投标间接压缩了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尤其是流通企业的利润空间。

      而从整个医药行业来分析,其风险主要在五个方面。

      1.产品研制周期长

      创新是医药的灵魂,医药生产企业最重要的任务是研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只有大量开发它们才能形成自己的名牌产品。曾经在世界化学制药业排名第一的英国葛兰索公司,靠的就是以盐酸雷尼替丁为龙头的名牌产品系列。开发一种新药周期很长,新药研发生产的过程(环节)表现为:实验室——中试——临床许可——临床实验——生产许可——生产工艺、质量控制——销售。研制一种新药所花费的时间在20世纪80年代约用9年,现在已延长到11年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一般的制药企业均难以承担,因为研制开发一种新药一般需要投资数亿元并耗费多年时间。这种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三高开发,一般需要强大的人力、物力的支持。目前,医药企业在目标设立方面,过于注重短期目标,而对于长远目标往往缺乏规划。表现在技术创新方面就是总希望能够从企业外部得到立即就可以投入生产的产品,企业最多从生产准备阶段介入创新过程。的确,通过单纯的购买新药证书等方式,在市场上可能会取得短期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决定企业长远发展的技术能力培养必须通过长期实践的方式来积累,因而这种不以技术为基础的发展是不可能长久的。这样作对企业的持续发展很不利,因为这实际上是缺乏技术创新意识的一种表现。企业过于关心短期利益的获得,而不将技术创新、培养核心能力作为企业竞争战略,最终会导致企业发展缺乏动力,难以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2.投资回收周期长

      医药产业链中除了研发、生产、销售一般产业环节外,还包括申报、临床实验、评价、上市等一系列复杂的产业化过程。由于投资额巨大,周期又长,这意味着要投入更多的钱,却比别的产业收获要慢得多。

      3.技术风险大

      药品从研发到临床应用需要经过漫长的试验、临床阶段、评价阶段,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败都将使研发工作功亏一篑。据最新资料统计,研制早期的药品其侯选药物约每5000种才能有一种进入市场,进入临床试验的药物每5种才有一种进入市场,其余的药物都被淘汰掉。其风险具体为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从投资人来看, 研发中技术风险和政策风险最大。转让价格却又受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影响。

      4.市场竞争加剧

      (1)跨国医药企业的投入增加。迄今为止,世界医药30强中有26家,50强中有31家,在华设立了合资生产企业,其中有5家有不止一处投资。因此可以说,世界大型医药企业中有实力进入中国的都已经进来了,而排名靠后的企业还暂时没有实力单独进入中国市场。同时我们看到,虽然已经进入中国,但由于体制限制,现有各大跨国医药企业的决策权都集中在总部,在中国只有销售的权力,不能进行资本运作,而市场营销操作中由于预算所限,市场投入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跨国企业大多是把其在国外已经过了峰值销售的产品带进中国,并没有针对中国构筑产品线,而跨国公司在国外的以巨资打开市场销售的做法造成其产品选择重单一产品的销售潜力,不重产品系列化,因此在中国,跨国企业虽然有好产品,但是兵力分散,投入不足,造成其产品普遍增长乏力。这一普遍现象虽然在短期内难以缓解,但从长期的角度看,随着中国医药市场潜力的进一步明确化,中国和国际法律法规的逐步接轨,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跨国公司很有可能加大在华投入,同时在中国采取更加灵活的经营方式,介入中国资本市场,并建立更加强大的市场力量。到那时,由于产品研发的领先,外企很可能会夺回一部分市场份额,重新占据高端市场,有可能重演中国家电领域发生的内外企的争夺战。

      全球排名第一的特许经营医药连锁Medicine Shoppe登陆深圳,与当地商户签约中国特许经营项目,标志着医药零售行业第一个国际医药连锁品牌进入中国。其实,目前海外企业对加入中国的药品物流业仍然抱观望态度。瓶颈是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和网络,只有解决了这些瓶颈问题,外资才能进入。外资首先将从沿海地区进入,然后再作区域性发展。预计在药品分销服务业完全开放之后,国内医药企业和跨国巨头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2)竞争过度,互相压价。由于国内医药行业重复生产严重,在竞争的压力下,大部分企业降价让利,无利销售甚至亏本销售。在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中,部分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为维持其在医疗机构的市场份额,竞相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相当部分生产经营企业以原价格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中标,个别企业甚至以原价格10%~20的价格投标,低价倾销。部分政府定价药品,特别是新药,如干扰素、泛昔洛韦等随着生产厂家的增多,社会平均成本下降,但仍按原研创厂家的生产成本定价,也必然会出现市场实际价格与政府定价的差别。

      真正的竞争压力还不是国内现有医药企业。中国是传统的四大医药体系之一,但长期以来,中国在医药管理体制、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使得中国医药的开发研制,产品的生产销售成本过高,价格昂贵。在国际医药市场上,由于一些国家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领先的科技水平以及一流的管理经验,使得其医药成本较低,市场价格下降。但是由于中国对国外医药品征收较高的关税并设置了非关税壁垒,因而,便宜的国际市场的价格难以在中国医药市场形成。随着中国的加入世贸组织,依照该组织的原则和精神,国家之间大量降低关税,消除非关税壁垒,因而大量的国际医药产品涌人中国市场,给中国的医药产品以巨大的冲击。

      (3)假冒伪劣猖獗。生产销售假冒品牌药品,无需对产品研制以及市场开发的投入,非法药商通过对知识产权和商标权的侵权行为获得暴利。假冒药品的生产经营成本一般仅相当于正当生产经营成本的百分之三十左右,在市场中占有绝对价格优势。质药品一般通过低限投料、减少装量等手段降低成本,获取利润,在价格竞争中也占有明显优势。客观存在的偷税漏税、销售走私药品等非法活动也为经营者提供了一定的降价空间。因此,假冒伪劣产品不仅是给患者带来灾难,同时使正规经营管理的企业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4.知识产权纠纷

      我国医药行业多年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大量仿制国外药品,由于科研水平较低,研发费用投入严重不足,致使新药开发能力弱,我国生产的化学药品中97.4%是仿制国外药品。

      根据WTO的有关协议,我国将落实对100多个成员国都要实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按照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条款,在专利期内仿制某种新药,开发方有权索取4~10亿美元的赔款,若买断一个专利新药的生产许可,亦需支付500~600万美元,这将使以仿制新药为发展手段的制药企业面临缺乏新产品的窘境,严重影响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新产品的开发研制。

      今后药业企业的发展只能走自主开发新药,或仿制国外专利期已过药品的道路,但仿制专利期已过药品竞争激烈,利润微薄,而开发新药又会面对资金与科研等难题。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将使医药企业的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中国入世以后,知识产权保护对医药业的影响也开始显现。今年跨国制药巨头辉瑞和10多家国内药企的伟哥之争,吸引了国内外制药企业和有关人士的关注。美国华尔街日报在《中国入世一年履行情况大盘点》中,引用华盛顿的美国药品研究与制造商协会负责亚洲事务的副总裁约瑟夫·戴蒙德的话,认为万艾可在中国严重被假冒。该协会的一些公司成员抱怨说,一些刚刚开发的处方药在美国还未推出,在中国就有了仿制品。无疑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要成为今后的一个焦点。

      5.法律责任重大

      医药行业人命关天的特点使从业人员负有很大的法律责任。国家医药管理局与药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就有上百种。对一个制药厂而言,一种新药能够推向市场经历了诸多主管部门审查的环节,也涉及许多法律法规。经营管理人员如果对此没有充分的认识,一旦药品投向市场后发现问题,将承担重大的法律责任。如国家对药品的不良反应的报告程序有明确规定,如医药企业对此不熟知,没有依法行使职权,而带来公众伤害,医药企业可能难以承担巨大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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